国家网信办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国家网信办于2026年7月20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截至2026年6月30日,经各级网信部门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3632家,共计25598个许可服务项,其中公众账号20465个、应用程序3197个、互联网站1767个。许可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按申请主体类型分别由国家网信办或省级网信办受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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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于2026年7月20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截至2026年6月30日,经各级网信部门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3632家,共计25598个许可服务项,其中公众账号20465个、应用程序3197个、互联网站1767个。许可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按申请主体类型分别由国家网信办或省级网信办受理决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六十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网络暴力监测识别机制、防护功能和辟谣机制,对违反相关条款的行为最高可处一千万元罚款,并可责令暂停业务、停业整顿。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平台在监测识别、账号处置、AI内容溯源、辟谣和申诉等方面的义务及罚款区间(最高一千万元),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平台与营销团队可据此评估合规差距并考虑提交意见。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0)于2026年9月2日发布通知,启动换届工作并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第四届委员。征集范围涵盖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地方网络安全主管部门、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技术专家,要求在网络空间安全领域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申请人须于2026年10月1日前提交材料,每届委员任期五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6年9月1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7日。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五条,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陌生人网络社交、虚拟亲属和虚拟伴侣等服务,向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音视频、网络游戏、网络社交等服务应通过未成年人模式提供,并对违反相关条款设定最高100万元罚款等法律责任。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面向未成年人的网络服务禁限范围、未成年人模式建设与备案要求及罚则金额,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7日,涉及网络服务提供者、智能终端制造者和应用分发平台的合规团队可据此评估现有产品设置并考虑提交意见。
2026年9月15日,在济南召开的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分论坛上,中文互联网基础语料4.0、网络安全数据集1.0、AIGC检测数据集三类高质量数据集正式发布。中文互联网基础语料4.0数据量120GB,网络安全数据集1.0包含5个子数据集,AIGC检测数据集包含10万条文本数据和10万条图片数据,均在“中文互联网语料资源平台”上线。
中方发布关于深化中国—东盟数字治理合作的倡议,涵盖网络安全、人工智能治理和数据跨境流动三大领域。倡议提出探索建立中国—东盟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平台,欢迎东盟国家使用中方开发的基于人工智能的网络仿冒监测发现系统。数据跨境方面,中方愿推进中国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与东盟数据跨境流动示范合同条款的联合对照指南制定。
国家网信办将于7月23日至2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的2026年APEC数字周期间举办系列活动,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议题。活动设置APEC人工智能高级别论坛,主题为“促进人工智能普惠包容发展”,并举办APEC公民人工智能素养提升行动研讨会及相关工作组会议。国家网信办还将围绕人工智能、数字乡村、新电商及四川省文化数字化等领域搭建主题展区并组织实地参访。
2026年7月24日,中方在四川省成都市主办APEC人工智能高级别论坛,论坛主题为“促进人工智能普惠包容发展”,APEC成员经济体发布声明,重申深化人工智能领域交流与合作,并推进《APEC人工智能倡议(2026—2030)》。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19—2025年)》,总结2019年《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印发实施以来的成就与经验。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9.5%,2025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首次突破3万亿元,农机北斗终端超350万台套。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19—2025年)》。《报告》系统总结2019年《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印发实施以来我国数字乡村发展的成就和经验,为“十五五”时期推进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工作参考和指引。
国家网信办于2026年8月20日发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实施有关事项答记者问,办法自2026年8月20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资料明确了《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的施行日期、评估机构认证申请路径,以及重要数据处理者报送风险评估报告的20个工作日时限和主管部门不明确时的报送渠道,涉及数据合规的团队可据此核对自身报送与认证安排。
国家网信办2026年9月11日发布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法规问答,说明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且不含重要数据的,可通过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履行合规义务。
推荐理由:国家网信办公布了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适用人数区间、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衔接方式及三家备案认证机构联系方式,涉及数据跨境业务的企业可据此核对自身出境规模并选择合规路径。
2026年9月15日,全国网安标委在济南网络安全宣传周分论坛发布《半导体存储介质块擦除技术指引》《电子产品回收过程中的信息清除管理指引》《移动智能终端信息清除技术指引》3项实践指南,配套GB 46864-2025强制性国标实施。指南由30余家存储芯片厂商、电子产品制造商、回收经营者和第三方机构编制,可在www.tc260.org.cn查询下载。
国家网信办于2026年08月04日通报“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的四批典型案例,涉及微博、抖音、小红书、微信、快手、哔哩哔哩、今日头条、网易等平台账号发布虚假信息、炒作涉企负面、矩阵翻炒旧闻索财及虚假测评等行为。通报称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或采取处置措施,但未披露具体处罚依据条款与执行时间。
推荐理由:国家网信办通报了四类涉企信息炒作的典型处置案例,品牌和公关团队可据此识别哪些账号行为会被认定为违规,并关注后续同类通报的持续时间与处置范围。
中央网信办2026年09月02日通报“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聚焦AI虚假信息、暴力低俗内容、假冒仿冒他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问题。截至目前累计清理违法违规信息561万余条,查处账号4.9万余个,处置违规网站、应用程序等2400余个,并通报了AI魔改经典、AI数字人虚假带货、AI换脸换声牟利等七类典型案例。
推荐理由:官方通报给出了AI内容治理的执法范围、清理数据和典型违规类型,营销与内容团队可据此自查AI生成内容、数字人带货和账号运营的合规风险。
中央网信办通报“清朗·网络娱乐团播乱象整治”专项行动进展,已累计处置团播违规直播间7200余个、严惩违规账号2200余个,发布治理公告17期。抖音推进团播账号主页MCN机构信息外显,微信视频号上线疑似未成年人团播身份核验功能,哔哩哔哩下线倍数积分、梯度加成、“冲榜”等刺激打赏玩法,小红书对密集喊话、无实质内容PK等行为采取限流处置。
推荐理由:监管方公布了团播整治的处置数量和各平台已落地的具体整改动作,涉及直播业务的品牌和MCN可据此核对账号信息外显、打赏玩法、未成年人核验等合规项。
国家网信办2026年9月15日发布10起执法典型案例,涵盖网页篡改、恶意程序、数据泄露、强制收集权限、人脸信息、违法出境个人信息及AI生成内容未标识等情形。案例中某运动管理App因一次性强制索取定位、电话、存储权限被警告,某小程序因未落实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被责令下线,多起案件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处以罚款。
推荐理由:通报覆盖网页篡改、数据泄露、强制授权、人脸信息、数据出境和AI标识等10类执法情形,涉及罚款、警告、责令下线等处罚,可作为企业自查合规清单;各案具体罚款金额未披露,待核验。
国家网信办2026年09月19日公开曝光“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小红书、抖音、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账号发布涉企负面不实信息、挑动消费群体对立等四类问题。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网信部门和重点商业网站平台清理涉企侵权信息156万余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2.6万余个,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或采取处置措施。
推荐理由:监管方公布了涉企不实信息的典型处置案例和清理规模,品牌可据此核对自身涉企负面信息的应对与举报路径;案例涉及多平台账号处置,具体执行标准待核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19—2025年)》,系统总结七年来我国数字乡村发展的成就和经验。《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底,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69.5%,较2018年底提升31.1个百分点;累计推广应用各类农机北斗终端超350万台套,农用无人机保有量超过30万架、年作业面积突破4.6亿亩。
国家网信办于9月18日就《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副院长刘颖撰文解读。征求意见稿以十六周岁为年龄分界点,将网络服务分为不得提供和须通过未成年人模式提供两类,并要求将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纳入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检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