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持续更新
证监会撤销新疆证监局对马振罡举报答复函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5 小时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事件综述
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新疆证监局作出的新证监信复字〔2023〕12号《答复函》。证监会认定,海通证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证券营业部在申请人马振罡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未及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仍基于其配偶申请办理业务展期,未尽到《证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适当性管理义务,原答复适用依据错误。该决定于2026年10月18日经证监会一手渠道披露。目前公开资料未显示新疆证监局是否重新作出答复,亦无其他后续进展。
根据公开报道整理 · 2 小时前更新
最新进展10月18日 21:16
证监会披露2023年12月29日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新疆证监局相关答复函。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18日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一手中国证监会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新疆证监局对马振罡举报事项的答复函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新疆证监局作出的新证监信复字〔2023〕12号《答复函》。证监会认定,海通证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证券营业部在申请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未及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仍基于其配偶申请办理业务展期,未尽到《证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适当性管理义务,答复适用依据错误。
本事件热度走势
还没有足够的连续观测数据,暂不绘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