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网信办召开全省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工作座谈会
8月4日,江西省委网信办召开全省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工作座谈会,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各设区市委网信办、省直重点新闻网站及全省33家涉企网络侵权直报点企业负责同志参会。会议强调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工作质效,聚焦薄弱环节靶向发力,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畅通网络举报渠道,推动形成企业主动维权、平台履责尽责、部门高效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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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江西省委网信办召开全省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工作座谈会,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各设区市委网信办、省直重点新闻网站及全省33家涉企网络侵权直报点企业负责同志参会。会议强调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工作质效,聚焦薄弱环节靶向发力,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畅通网络举报渠道,推动形成企业主动维权、平台履责尽责、部门高效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六十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网络暴力监测识别机制、防护功能和辟谣机制,对违反相关条款的行为最高可处一千万元罚款,并可责令暂停业务、停业整顿。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平台在监测识别、账号处置、AI内容溯源、辟谣和申诉等方面的义务及罚款区间(最高一千万元),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平台与营销团队可据此评估合规差距并考虑提交意见。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0)于2026年9月2日发布通知,启动换届工作并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第四届委员。征集范围涵盖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地方网络安全主管部门、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技术专家,要求在网络空间安全领域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申请人须于2026年10月1日前提交材料,每届委员任期五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6年9月1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7日。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五条,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陌生人网络社交、虚拟亲属和虚拟伴侣等服务,向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音视频、网络游戏、网络社交等服务应通过未成年人模式提供,并对违反相关条款设定最高100万元罚款等法律责任。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面向未成年人的网络服务禁限范围、未成年人模式建设与备案要求及罚则金额,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7日,涉及网络服务提供者、智能终端制造者和应用分发平台的合规团队可据此评估现有产品设置并考虑提交意见。
国家网信办于2026年8月20日发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实施有关事项答记者问,办法自2026年8月20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资料明确了《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的施行日期、评估机构认证申请路径,以及重要数据处理者报送风险评估报告的20个工作日时限和主管部门不明确时的报送渠道,涉及数据合规的团队可据此核对自身报送与认证安排。
国家网信办2026年9月11日发布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法规问答,说明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且不含重要数据的,可通过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履行合规义务。
推荐理由:国家网信办公布了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适用人数区间、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衔接方式及三家备案认证机构联系方式,涉及数据跨境业务的企业可据此核对自身出境规模并选择合规路径。
2026年9月15日,全国网安标委在济南网络安全宣传周分论坛发布《半导体存储介质块擦除技术指引》《电子产品回收过程中的信息清除管理指引》《移动智能终端信息清除技术指引》3项实践指南,配套GB 46864-2025强制性国标实施。指南由30余家存储芯片厂商、电子产品制造商、回收经营者和第三方机构编制,可在www.tc260.org.cn查询下载。
国家网信办于2026年08月04日通报“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的四批典型案例,涉及微博、抖音、小红书、微信、快手、哔哩哔哩、今日头条、网易等平台账号发布虚假信息、炒作涉企负面、矩阵翻炒旧闻索财及虚假测评等行为。通报称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或采取处置措施,但未披露具体处罚依据条款与执行时间。
推荐理由:国家网信办通报了四类涉企信息炒作的典型处置案例,品牌和公关团队可据此识别哪些账号行为会被认定为违规,并关注后续同类通报的持续时间与处置范围。
中央网信办2026年09月02日通报“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聚焦AI虚假信息、暴力低俗内容、假冒仿冒他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问题。截至目前累计清理违法违规信息561万余条,查处账号4.9万余个,处置违规网站、应用程序等2400余个,并通报了AI魔改经典、AI数字人虚假带货、AI换脸换声牟利等七类典型案例。
推荐理由:官方通报给出了AI内容治理的执法范围、清理数据和典型违规类型,营销与内容团队可据此自查AI生成内容、数字人带货和账号运营的合规风险。
国家网信办2026年9月15日发布10起执法典型案例,涵盖网页篡改、恶意程序、数据泄露、强制收集权限、人脸信息、违法出境个人信息及AI生成内容未标识等情形。案例中某运动管理App因一次性强制索取定位、电话、存储权限被警告,某小程序因未落实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被责令下线,多起案件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处以罚款。
推荐理由:通报覆盖网页篡改、数据泄露、强制授权、人脸信息、数据出境和AI标识等10类执法情形,涉及罚款、警告、责令下线等处罚,可作为企业自查合规清单;各案具体罚款金额未披露,待核验。
国家网信办2026年09月19日公开曝光“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小红书、抖音、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账号发布涉企负面不实信息、挑动消费群体对立等四类问题。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网信部门和重点商业网站平台清理涉企侵权信息156万余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2.6万余个,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或采取处置措施。
推荐理由:监管方公布了涉企不实信息的典型处置案例和清理规模,品牌可据此核对自身涉企负面信息的应对与举报路径;案例涉及多平台账号处置,具体执行标准待核验。
国家网信办于9月18日就《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副院长刘颖撰文解读。征求意见稿以十六周岁为年龄分界点,将网络服务分为不得提供和须通过未成年人模式提供两类,并要求将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纳入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检测范围。
2026年9月14日,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上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3.0》,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下由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等机构参与编制。该版本延续“风险分类、技术应对、综合治理”的核心逻辑,更新了风险分类并优化技术应对和综合治理措施;此前1.0、2.0版本分别于2024年、2025年发布。
推荐理由:监管机构发布AI安全治理框架新版本并更新风险分类与治理措施,涉及AI产品与营销团队的合规检查范围,具体条款差异需查阅框架原文核验。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2026年9月15日发布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建立涉企信息事前审核、事中巡查、事后处置全链条机制,从严从快处置涉事账号和MCN机构。通知明确五类应清理的涉企侵权信息,包括泄露企业家个人身份及敏感信息、侮辱贬损、假冒仿冒、虚假误导(含与事实不符的搜索关键词联想和搜索落地页结果)及其他类,并要求网信部门对落实不力的平台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推荐理由:通知列出了五类需处置的涉企侵权信息范围和平台责任要求,品牌与内容团队可据此检查自有账号内容、搜索关键词联想及舆情应对流程是否涉及被点名情形。
闪电新闻客户端于2026年09月21日发布“灼言·AI漫评”,从制度、治理、宣传三方面梳理我国网络安全工作。文中列举《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以及“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通报违法违规App等治理举措。山东“齐鲁网安号”专列、上海网络安全主题餐厅等多地宣传活动被作为案例提及。
中央网信办于2026年9月20日通报30款App(含小程序)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方面的四类问题:6款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4款强制或频繁索要非必要权限、9款未完整准确列明收集使用情况、11款未提供有效账号注销功能。相关运营者须在通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报送,监管部门将结合整改情况依法处置处罚。
推荐理由:监管方通报了30款App的具体违规类型和整改期限,涉及隐私合规的App运营者可据此对照自查收集使用规则、权限申请和账号注销功能。
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虚假人设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假扮弱势群体、虚构职业资质、利用AI仿冒人物、鼓吹奢靡迷信、编造冲突剧情5方面问题。治理措施包括从严查处违规账号和平台、强化短视频发布环节标注、严禁在榜单和推荐位置推送虚假人设类短视频,并对诱骗老年人、贬损农村农民形象等内容依法严格处置。
推荐理由:中央网信办明确了5类虚假人设整治重点和4项治理措施,涉及内容标注、榜单推荐、资质审核等环节,短视频内容与营销团队可据此排查账号人设、MCN矩阵分发和AI生成内容的合规风险;行动为期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资料未给出。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具备未成年人用户识别能力、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制度,不得设置诱导未成年人情感依赖、沉迷或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
推荐理由:国家网信办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网络服务提供者、智能终端厂商和应用分发平台的合规义务,涉及年龄识别、算法管理和未成年人模式备案等具体要求,营销与产品团队可据此评估现有产品设置是否需要调整;规则仍处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条款待核验。
来源材料,尚未完成事件与案例整理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公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该办法旨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